某天,神棍整天都没来烦我,坐在洞窟门口盯着他的日记本,显得闷闷不乐,我大发慈悲地问他怎麽回事。
他说:「笔用完了。」
我垂眸看向神棍漆黑的指尖,炭笔只剩下粉末,记得上次看到他的记忆,林家连枝笔都不肯给他,这只炭笔是他用家里丢弃的断柴自己烧的。
龙会制火和调节四周温度,所以我不曾烧过柴,洞窟里更不可能出现木柴这种穷酸又落後的东西。
看着神棍呆坐在洞口,我不以为意。
隔天,我突发奇想化为人形,去城里买点心,顺路看到一间书法用品店,里头摆着一只上等的狼毫笔,售价只要几个金子,我顺手买下。
我把笔和墨水扔到神棍面前,神棍惊喜不已,甚至红了眼眶,不停m0着笔,激动地说:「我从没m0过真正的笔,原来笔杆这麽光滑,毛这麽柔软……」
我冷哼一声,m0m0鼻子,想着他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神棍。
当晚神棍又恢复活蹦乱跳,拿着他新得到的笔沾沾写写。
我凑过去看他写了什麽,想知道他有没有夸我。结果一看,才发现神棍从出生以来用的都是y质笔,所以,他不会用毛笔。
原本就奇丑无b的字迹,如今更是像鬼画符,简直糟蹋我的笔。
我看不下去,握住他的手,「别乱动,跟着我。」
神棍讶异道:「麒麟,?也会写书法?」
我挑眉,「人类都能学会的东西,凭什麽我不会?」
神棍一听,灿烂地笑了,「太好了,麒麟,我还担心?没有同类呢,这样?也可以写一写自己的日记,不怕以後没人记得?了!」
我动作停滞,「不需要,我寿命无疆。」
「可是……」
我皱眉,说了早就想说的话:「倒是你,为什麽一直希望被人记得?难道没别人肯定,你就活不下去吗?」
神棍没有焦距的眼眸望着我,脸上没有半点愠怒,相反地,他笑容很温和,「麒麟,在?看来,每个人类都是一样的吧?」
确实,人类不都那样,长得也差不多。
神棍说:「但对我而言,每个人都是特别的,所以都应该被珍惜,被好好对待。我希望能让後来的人知道,世界上曾经出现一个被认为无用,却没有放弃的人。我想让他们看见,坚持到最後终会有善报,就像我遇见了?,对吧?」
我沉默。
神棍继续认真地练习书法,一笔一画写出自己的名字。
我注视着神棍,对他说道:「你知道吧?龙的记X很好。」
神棍专注地写字,突然被我一问,「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