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到两万块定金的唐启夜。
先是逛了逛商场,买了两部颜色不同的同款手机。
一部给自己。
一部给妹妹小颦。
他之前就注意到了,妹妹原本的那部手机,不仅又老又旧,而且连玻璃屏幕都裂开了省钱没修。
两部手机,花了一万四。
然后又去商场,买了两套穿着合身的衣服。
毕竟明天要去夏家任教,还是得稍微注意下自身形象的。
两套衣服因为不是什么名牌,所以也不贵,只花了一千不到。
原本他也想帮妹妹小颦也买几套好看漂亮的衣服的。
不过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
倒不是他不清楚衣服尺码啥的。
事实上,曾经阅女无数经验丰富的他,只需要隔着衣服看一眼,就能差不多看出对方具体三围。
更何况今天早上,连衣服都……咳咳!
主要是担心知道的太清楚,买回家妹妹会尴尬。
还是把钱留给她,到时候陪她一起来挑选试穿吧。
买完手机和衣服,唐启夜又找了一家装潢看上去很高大上,似乎知名度和人气挺高的蛋糕店。
过会儿,他手里拎了盒精致的草莓蛋糕出来了。
这一盒蛋糕,就花了整整八百块。
真是有够贵的。
倒不是有人过生日,而是唐启夜想起七年前自己离开消失的前几日。
曾经对着当时年仅九岁,总是追在自己屁股后面甜腻腻叫哥哥的小颦,打趣许诺过等她十一月底过生日时,就送她一个最喜欢吃的草莓蛋糕作为礼物。
时过境迁,现在就当是作为弥补吧。
至于为何记忆中远隔万年之久的小事,犹记得如此清晰。
是因为在过去不停夺舍重生,看不到尽头的反派生涯里,为了不让自己再次迷失在那些原主纷乱且宏大的恶念记忆里,成为最初始千年那道德沦丧的不堪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