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那是丧尸!”
亓墨觉得聂风凌是疯了,不是聂风凌疯了就是他疯了,否则正常人怎么可能将一只丧尸认成自己男朋友?
等等,丧尸也是由人变,男朋友变成丧尸,似乎也没毛病。
不对!
还是有毛病,正常丧尸不都不知疲倦四处晃荡吗,为什么那只丧尸会安安静静坐在路墩上?更不对劲的是聂风凌还要过去把丧尸带走。
至于为什么没怀疑“路墩”是丧尸而不是人,没见追着他们的几十只丧尸锲而不舍,从“路墩”身边跑过皆无动于衷吗?
“而且二少您忘了,我们放了喇叭,如果您男朋友听到广播,他应该会去宿舍或像楼里求救的人一样给予信号。”向天则声音沉稳,有理有据。
但聂风凌只是摇头:“不,那就是一宝,绝对!”
亓墨心梗,头疼道:“您也没见着正脸,怎么就能断定呢?”
对此聂风凌的回应是握枪在手,准备以实际行动告诉二人,他绝对绝对绝对没有认错男朋友。
理智?
理智在爱情面前一文不值。
向天则和亓墨交换了一个眼神,多年作战培养出的默契让他们在聂风凌跨出脚步时一左一右按住他肩膀,向天则道:“我们去把‘他’带过来,麻烦二少在这里为我们作掩护。”
聂风凌愣了愣,隐约的,有点尴尬。
男朋友是自己的,却要别人去“救”,委实给人添麻烦。
亓墨和向天则想的则是:这二少枪法准是准,但眼睛毛病严重,放眼望去,那一群全穿着病号服,这要到近处还能分辨?
“麻烦你们!”聂风凌握紧手里的枪,暗暗给自己打气:一定要好好瞄准,绝不漏掉一只丧尸,确保他二人的安全。
向、亓二人不愧是专业部队出生,无需用枪,也完全能够凭借自身,将丧尸爆头是杀死它们的方式,可事实上,要杀死丧尸,只需破坏其脑干,如重击太阳穴、额头、后脑,只要力道位置掌握好,同样能灭杀。
前面向亓二人配合默契,后方聂风凌也辅助得宜,眼见向亓离一宝越近,聂风凌不免有些紧张。
然后,他看到亓墨从空间取出一卷绳。
聂风凌:“???”等等,你们想干什么?
没容他问,前方已再次有丧尸过来,他当即抬手一枪崩掉跑在最前面的丧尸。
短暂的射击后,亓墨和向天则居然已用绳索将“路墩”捆住,并且粗暴地往他嘴里塞了一个布团。
聂风凌:“!!!”
不仅聂风凌目瞪口呆,向亓二人亦如此。他们不是聂风凌的“老花眼”,他们近处视物极为清晰,自然一眼认出聂风凌口中的“男朋友”便是之前躲在灌木后见到他们不仅没扑反而掉头就跑的奇怪丧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