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这就是萍水相逢的终点,但这个狼崽子在三年之后居然人模人样出现在自己面前——麻烦。
后来的温曜一直都想敲死那时候的自己。
秦慎之麻木地看着温曜经历的一切,他只能继续通过温曜的眼睛观察整个故事,也许他为这个故事感到过伤心,无助,冷漠,绝望。
那时的狼崽子再次出现在自己眼前时,温曜认出他了,秦慎之也认出他了——陆星蕴,是陆星蕴。
秦慎之认出狼崽子的眼中有着像陆星蕴的眼神,想必陆星蕴和自己一样,无法控制故事人物的行为。
狼崽子告诉他,自己叫临光,还整天跟在他身边,实在烦了恼了,想起整个师门都被自己差不多杀光了,临光又挺支持自己,所以当成一个纪念品一样,勉强留着性命。
起码世界上勉强还有个人认识温曜也行。
善良美好的温曜被诡燿葬在十八岁那年,那儿是个晦气地方,适合养蛊。
临光差不多跟了三四年,江湖人称恶鬼临光,但江湖轶事和国仇家恨比起来,远远微不足道,尤其是临光这种稍微读过点书,又读不透书的傻子。
他选择当薛将军的副将,说好打完这一仗就回瑾山,只有这么一回。
第二回,第三回……他都这么说。
一旦尝到甜头,哪会收手呢?不然看看自己,吃惯鱼翅又怎么会吃粉丝?这么简单的道理,温曜一开始就知道了。
第四回,临光是被抬过来,只剩一口气,军医都救不活,但是临光闹着要见温曜,全身都是刀伤,连脸都被砍成血肉模糊,知道自己活不成了,只想见温曜几眼……
温曜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五六十岁的人了,能不明白吗?算是给从前的温曜这么多年没清明重阳烧纸钱的报应,他想彻底埋葬十八岁的温曜——他用了自己一半内力将临光救了回来。
生生将自己的一个魂一个魄剥离出来,才救下临光的命。
从此,破功。
再也保不住年轻的模样,第二天就长出白头和一道鱼尾纹——五六十岁的人,也该变老了。
他是道士,早就知道自己练的功是什么,生生从自己身体里剥出的魂,撕裂出的魄,用来救下临光的命,治好他的伤,如果温曜没爱过他,又怎么会傻到这个地步?
秦慎之感受到温曜痛入心髓,撕心裂肺,他同样也痛,而且心脏也如撕裂一般疼痛极了。
本来的温曜已经是半仙,可以长生的了。
也许他救的不是临光,是他自己,但不重要了。
温曜决定此生此世都不见临光,没有为什么,单纯不喜欢,和从前一样,温曜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谁也拦不住。
此后,温曜一点一点变老……当皱纹侵蚀到全身腐朽,本该老死。
这回是七十岁,温曜记得可清楚,前几年开始翻出自己的罗盘算了许久,开始到处捡了几个小娃娃,只有两个符合,一个便做成药童,让师侄白鹤养着,一个做成圣童,自己养着,等一个机会,将自己的灵魂换进其中一个之中。
那药童便是自己当年剥出的一魂一魄投胎的孩子,是自己其中一道魂魄。